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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暂停涉及入区投资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减轻入区投资者的负担,优化开发区的投资环境,经对开发区建管局、规划土地局、工商局、劳动人事局、公安局等单位涉及入区投资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暂停涉及入区投资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开发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所有对入区投资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即对开发区入区投资者实行"零费率"。
二、开发区对入区投资者实行"零费率"后,入区投资者需缴交开发区上级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开发区管委会代为缴纳。
三、此次公布暂停涉及入区投资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0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四、开发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严格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坚决落实暂停收费政策。开发区监察审计局、计统局、财政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已暂停收费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凡不按此规定继续收费的,一经查实,要按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对已公布暂停的收费项目,如发现仍有强行征收者,开发区入区投资者有权拒交并向开发区管委会举报。
六、暂停收费后,开发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原承担的管理职责和服务工作必须继续履行,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入区投资者。
七、不涉及开发区入区投资者的收费项目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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