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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福新城税收种类
一、 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二、 增值税税率: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2项、第3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①粮食、事物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营业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应照章缴纳营业额。营业额的税目、税率,依照国家公布的《营业额税目税率表》执行。
营业额税目税率表
| 税目 |
征收范围 |
税率 |
| 一、交通运输业 |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
3% |
| 二、建筑业 |
建筑业、安装、修缮、装饰及其它工程作业 |
3% |
| 三、金融保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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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四、邮电通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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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五、文化体育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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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六、娱乐业 |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
15% |
| 七、服务业 |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它服务业 |
5% |
| 八、转让无形资产 |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
5% |
| 九、销售不动产 |
销售建筑物及其它土地附着物 |
5% |
四、消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消费税。
五、城市房产税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免征地产税,只征收房产税,计税标准为房值一次性减除20%的余值,年税率为1.2%。出租房产按年租金收入12%计征。
六、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法律规定的各种合同、书据、帐簿、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七、车船使用牌照税
按固定税额征收,其中车辆使用牌照税按车辆性质的不同,年纳税额为10元—320元;船舶使用牌照税按船舶类别及吨位以0.6—5吨计征。
八、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又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九、海关税收
在圈内投资兴办下列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的自用设备(含按项目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按国家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的鼓励类;
2、《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利用外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目录》中规定的湖北省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
3、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
4、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
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投资企业利用自由资金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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